中新網西寧12月1日電 (張添福)1日,記者在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公安局(以下簡稱:大通警方)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,對於近日該縣發生的殺人後辱屍的故意殺人案,犯罪嫌疑人高學某已成功抓獲,並對案發後發佈不實消息的當事人將依法予以處理。
  11月11日8時許,大通警方刑偵大隊接到報案稱:“大通縣橋頭鎮清真寺拱橋旁河道內發現一具屍體。”經偵查民警勘查和屍檢,確認死者系他殺。
  大通警方介紹,經過查閱視頻資料和走訪摸排附近居民,於15日鎖定了在橋頭鎮人防工程工地務工的犯罪嫌疑人高學某(男,27歲,河北籍),警方輾轉甘肅、四川、河北、雲南等地,於11月21日在雲南昆明市將犯罪嫌疑人高學某成功抓獲。
  據警方偵查,11月10日21時,大通一超市員工王興某(女)下班後行至案發現場區域時,與醉酒後的高學某相遇,高學某掐住王興某的脖子,後者撓破高學某的手指並流血,高學某用尖銳的石塊砸向王興某的頭部,並準備將王興某拋入河裡,考慮到穿衣的王興某可能會掛在河道的石頭上,隨即脫掉王興某的衣服,姦屍後拋入河道。
  大通警方表示,具體的作案動機仍在進一步調查當中。
  據瞭解,“11.11”故意殺人案發生後,在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平臺流傳稱:“最近大通特別危險,11月16日下午大通河撈起一名女子,這已經是這一個月以來第四名遇害的女性了。”
  大通警方表示,11月16日下午,一女子與其丈夫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,產生輕生念頭並跳河,後被相關部門成功營救。該縣一個月內並未有四名女性遇害。
  對於“該縣一個月內四名女性遇害”的消息,大通警方表示,上述消息不實,“公安機關將根據相關法律對(發佈不實消息的)當事人給予處理,我們提醒廣大群眾對上述類似虛假信息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”(完)  (原標題:青海大通警方抓獲一殺人辱屍犯罪嫌疑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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