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人小曹(化名)與犯罪嫌疑人曹某是同村人,原本兩家關係很不錯,平日里小曹看見曹某還尊稱一聲“叔叔”。豈料,為搞點錢花,曹某竟萌生詐騙念頭,打起了侄女的主意,先後以購房為名騙取小曹錢財27.6萬元。12月11日,懷寧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將犯罪嫌疑人曹某依法批准逮捕。
  2012年正月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曹某受邀來到小曹家吃飯,席間小曹說想在縣城買一套房子,便隨口問曹某能不能找關係便宜一點。大約一個星期後,曹某撥通了小曹婆婆的手機號碼,稱某房產公司有預售房賣,他找人搞到了內部價,均價在每平方米2200元,但是要提前預交首付款15萬元。聽到如此便宜的房價,小曹一家樂翻了天,立馬準備了15萬元現金給曹某。幾個月後,曹某撥通了小曹老公張某的電話,稱辦房產證需要交3萬元現金,於是小曹又拿出3萬元現金交給曹某。2012年年末,曹某再次撥通了張某的電話,稱其購買的房子要改為電梯房,需要補交10萬元訂金。對曹某的話,小曹一家深信不疑,再次四處籌集資金9.6萬元交給曹某。
  一下子騙得那麼多的現金,曹某心裡難免有些擔心。為了掩蓋犯罪事實,2013年正月,曹某找到何某幫其開具了一張價值27.6萬元的收據,並蓋上刻有某房產公司的偽造印章,然後將收據交給小曹。
  自認為做得天衣無縫,無人知曉,豈料天網恢恢、疏而不漏。 2013年10月5日,另一名受害人劉某向懷寧縣公安局報案,稱有人冒充房產公司員工實施詐騙行為。接到報案後,公安機關立即展開偵查,並於10月9日將犯罪嫌疑人曹某抓捕歸案。
  經審訊得知,2010年以來,犯罪嫌疑人曹某以幫人在房產公司訂低價房為名,騙取多名受害人訂金,後又以簽合同、辦理房產證、改建電梯房等各種理由騙取多名受害人錢財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(安慶新聞網)標簽:犯罪嫌疑人 騙取涉嫌詐騙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懷寧縣:"同村叔叔"騙取"侄女"27萬購房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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